3月20日,市社科院(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甘肃省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和市委办公室《兰州市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方案》,中央及省、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成立工作专班,安排部署学习教育工作。党组书记、院长(主席)杨立岭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市社科院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安排,落实学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学习教育有力有效开展。
会议强调,要聚焦主题,把握环节,明确目标,落实任务,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领学带学促学作用,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化学习研讨,在学思践悟中筑牢思想防线。要认真查摆问题,找准短板不足。要开展集中整治,立查立改,即知即改。要坚持开门教育,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在群众参与中提升教育成效。 会议要求,院党组要把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与落实党中央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落实巡察整改和推动社科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组织,统筹兼顾,进一步增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学习教育成果推动社科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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