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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社会科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2-01-20浏览次数: 字号:[ ]

兰州市社会科学院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兰州市社科院是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门研究机构,是市委、市政府的参谋部门、咨询机构。其职责是:开展兰州市社会科学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通过社会科学课题研究、图书编撰、信息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和社会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培养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

兰州市社科联是中共兰州市委、兰州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学术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纽带,是加入兰州市社科联的全市性哲学社会科学社会团体和区县社科联的联合组织。主要职能是:团结和组织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成长和研究水平的提高,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加快兰州经济社会和高质量发展的宏伟目标服务。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兰州市社会科学院(联)是兰州市委、市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正县级建制,全额财政拨款。根据职责,我院共设机构有办公室、机关党支部、科研室、《兰州学刊》编辑部、社会研究所、经济研究所、城市研究所、中西亚研究所等机构。

(二)人员设置情况

兰州市社会科学院(联),编制30人,现有在职人数27人,退休人数12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包含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本部门2022年预算共安排资金337.87万元,较上年减少18.17万元。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本部门2022年共安排人员支出310.06万元,明细如下:(1)工资福利支出204.9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129.63万元;津补贴17.90万元;绩效工资57.38万元;(2)在职人员取暖补贴17.08万元;(3)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在职人员工伤保险)0.42万元。(4)在职人员公积金24.59万元;(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7.34万元;(6)公务员医疗补贴12.47万元;(7)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3.22万元。(8)退休人员房补0.03万元。

2.公用经费。本部门2022年共安排公用经费支出27.81万元,明细如下:公用取暖费2.63万元;工会经费1.64万元;福利费2.12万元;办公费2.85万元;水费0.04万元;电费2.40万元;邮电费0.9万元;差旅费2.8万元;培训费1.94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55万元;压缩5%办公费0.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48万元。

3.增减变动说明。本部门2022年基本支出共支出337.87万元,较上年减少18.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15.96万元;公用经费减少2.21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出职工1名、新增退休人员1名、根据政策取消事业单位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中失业保险的缴纳。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及变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共安排项目支出115.17万元。较上年减少0.23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财政资金的原则,按照比例压缩了兰州市社科规划经费、印刷费专项经费。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1)项目分类情况:本部门2022年部门专项业务类项目支出115.17万元,具体安排如下:1.《兰州学刊》经费35万元;2.兰州市社科院(联)科研及工作经费23万元;3.兰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经费28万元;4.“一带一路”智库建设 中西亚研究所经费5万元;5.印刷费23.17万元;6.法律经费1万元。

(2)项目分级情况:本部门2022年项目支出中本级支出115.17万元。

3.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2年不涉及转移支付。

4.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2年不涉及政府性基金。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2年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不涉及“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本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共安排27.2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办公费2.85万元;压缩5%综合办公费0.46万元;水费0.04万元;电费2.40万元;公用取暖费2.63万元;邮电费0.9万元;差旅费2.8万元;培训费1.94万元;工会经费1.64万元;福利费5.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48万元。

(二)增减变动说明。本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21万元,具体如下:电费减少1.2万元;邮电费减少0.2万元;办公费减少0.22万元;压缩5%综合办公费0.46万元减少0.03万元;福利费减少0.26万元;培训费减少0.08万元;工会经费减少0.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44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出职工1名、新增退休人员1名,致使本部门邮电费、办公费、福利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差旅费等都按人数标准相应减少。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拟采购本部门《兰州学刊》印刷设计费、《社科成果要报》印刷费,共计23.17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底,兰州市社科院占用国有资产共计净值22.2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63台,净值7.3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230个,净值7.77万元;无形资产4个,净值7.18万元。

七、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本部门按照文件依据,申报前对项目的完整性、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等进行了事前评审。共有《兰州学刊》经费项目、兰州市社科院(联)科研及工作经费项目、兰州市社科规划项目项目、 “一带一路”智库建设 中西亚研究所经费项目、印刷费项目、法律经费项目6个项目,合计金额115.17万元,项目申报程序合规、申报内容全面、申报所需资料齐全;立项依据充分,各类项目实施方案可行,具备执行条件;项目支出内容真实、合规,预算需求和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反映用于社科科学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七)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院内各处室所安排的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兰州市社会科学院

                                  2022年1月20日                                                         



兰州市社科院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9张附表.xls
兰州市社科院2022年绩效目标表.zip
兰州市社科院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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