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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2018—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解读

发布日期:2018-06-08 作者:字号:[ ]

      

《兰州市2018—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解读

        为深入开展新一轮(2018—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委对创建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新安排,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标准,5月8日,《兰州市2018—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出台,对兰州市新一轮的创建工作进行了重新部署。

  工作目标:确保2020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兰州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强化思想引领为核心,以立德铸魂为指引,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创建工作全过程,筑牢思想道德基础,培育文明社会风尚,强化城市建管力度,营造优美宜居环境,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把兰州建设成为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

  从2018年起,兰州市将紧扣建成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这个总目标,在多年创建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保持创建常态,深化创建活动,提升创建水平,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精神,“横下一条心、奋战一千天”,全市总动员,全民总参与,全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2020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五项原则:创建为民,人人参与

  根据《方案》,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将遵循以下五项原则,在夯实创建基础、解决民生问题、注重长效机制等五个方面着力下功夫。

  一要把握灵魂主线,夯实创建基础。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创建文明城市全过程,进一步抓好思想道德建设、文化建设、社会风尚建设、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培育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

  二要着眼利民惠民,注重民生改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每年围绕群众急需急盼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安排创建实事项目,明确责任和落实办法,使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惠及全市人民群众。

  三要坚持常态长效,做到持之以恒。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标准建立全市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坚持常态创建、长效管理的创建工作机制,紧盯目标不放松,驰而不息抓创建,实现创建工作的常态化,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四要强化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难点。坚持抓重点、攻弱点、破难点,突出教育引导、兴办实事、基础设施、城市管理、文明风尚培育等工作,使创建的过程成为提高市民素质、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过程。

  五要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全民参与。坚持和完善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创建工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省属驻兰单位、部队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组织动员社会各个方面参与创建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主要任务:着力实施十二大提升行动

  《方案》强调,要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明确目标,聚焦重点,多措并举,着力实施十二大提升行动:

  实施理想信念教育提升行动,筑牢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坚定干部群众理想信念摆到精神文明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干部群众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自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发展理念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七进”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实施核心价值引领提升行动,推动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灵魂工程,推动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持续实施核心价值观“人知人晓、人信人守”工程,深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氛围营造、文化熏陶、制度保障等工作。深入推进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十大创建行动”,新建一批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主题雕塑和特色街,打造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品牌。推动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中,善于运用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实施公民道德建设提升行动,努力形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持续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基本道德规范,充分利用“凡人善举·德润金城”道德实践活动、“月评十佳·年评百佳”兰州好人等品牌活动,广泛推出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着力打造和挖掘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的先进典型,形成群星灿烂与“七星共明”的先进群体格局。继续深化“共铸诚信·德润金城”、“邻里守望·情暖金城”等诚信建设、志愿服务品牌活动,发挥好“信用兰州”信息共享平台、“诚信红黑榜”定期发布制度、志愿服务“四个十佳”评选活动的作用,努力打造“诚信兰州”和“志愿之城”。

  实施文明风尚培育提升行动,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以“做文明有礼的兰州人”为主题,聚焦公共场所道德遵循、公共环境秩序维护、窗口行业单位文明形象塑造,广泛开展市民文明礼仪教育培训、不文明行为整治纠正,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讲文明、懂礼仪、守秩序。深化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网络文明行动,大力开展“礼让斑马线”、“最美导游”、“文明景区(景点)”、“光盘行动”、“争做中国好网民”等活动。持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行动,培育勤俭节约之风,加快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全面落实《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坚持德法兼治,强化日常养成,大力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文明新风尚。

  实施法治兰州建设提升行动,努力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兰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动提高法治建设水平。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积极推进政府“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各级政府的行政效能和治理能力。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民主建设与管理,做好公民合法权益维护保障工作。不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造“平安兰州”。

  实施文化兰州建设提升行动,不断增强城市的文化软实力。加强基层文化设施、文化阵地建设,新建一批“五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科技馆)、群众性文体活动广场、城市社区“15分钟体育健身圈”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着力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深入实施文艺创作精品工程、“1+百千万”文化惠民工程、街道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等系列文化建设项目,打造“文化兰州”品牌。继续办好“兰州国际马拉松”、“兰州黄河文化旅游节”等品牌文体活动,提升兰州的文化品位。

  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提升行动,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断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广泛开展“低碳出行·践行绿色生活”、“全民节约行动”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普及环保知识,广泛传播生态文化,提升全民环保意识。优先发展绿色公共交通,扩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范围。持续打好“兰州蓝”保卫战,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巩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不断提升城市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推动建设“美丽兰州”。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力度,逐步完善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自然遗产、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体系。

  实施城市建设管理提升行动,不断改善城市的市容市貌和形象品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紧紧抓住第五版兰州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契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统筹推进绿色城市、节能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建设。优化城市道路路网结构,加快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城市主干道恢复改造提升、城市污水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补齐城市功能短板,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严格落实河长制、街长制,深入推进全域无垃圾行动、“厕所革命”、垃圾分类等工作,加大城市背街小巷、城乡环境整治力度,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实施民生服务保障提升行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为民利民惠民”的创建理念,统筹推进教育、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大力提升城市产业和人口承载能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就业促进、社会救助、安居保障等工程建设,加快城市棚户区和老旧楼院改造力度。加大对民生保障的投入力度,集中为民兴办实事,着力补齐民生短板,下功夫解决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上学就医、养老托幼、公交出行、食品安全、社会安全等民生问题,让文明城市创建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实施乡风文明建设提升行动,努力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大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活动,营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良好社会环境。开展城乡一体创建,以城市新风带动文明乡风,让城乡居民共享文明创建成果。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陇原乡村文明行动,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八个一工程”,打造一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品牌。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行动,修订完善乡规民约,健全完善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发挥新乡贤作用。

  实施立德树人教育提升行动,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三结合”教育网络,以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金种子”工程为抓手,在树人育人化人上下功夫,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争做美德少年”、“新时代好少年”、“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拓展“小手拉大手、共建文明城”活动内容,充分发挥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作用,打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品牌。以文明知识教育、文明环境拓展、文明活动开展、文明素养提升“四大工程”为载体,全面创建文明校园。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强力净化未成年人社会文化环境。

  实施基层基础创建提升行动,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加强基层创建、打牢创建基础为重点,大力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深化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充分运用“互联网+文明创建”等新载体,广泛搭建市民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各类创建活动平台,最大限度激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创建活动做实做深做活。建立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系统,实现创建覆盖全域化、台账电子化、管理动态化、考核规范化,提高创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实施步骤:三个阶段重点分明

  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安排,今后三年全市创建工作的整体安排和具体步骤是:

  第一阶段为2018年:强基固本,补齐短板。总结提炼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制定印发《兰州市2018—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启动大会,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6月份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模拟测评,根据测评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对城市基础设施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和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顽瘴痼疾”,集中进行整改。《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下发后,认真对照新的测评标准,逐条逐项分析梳理,针对薄弱环节和未达标项目,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及时查漏补缺、对标提升,确保各项内容达到测评标准。高度重视国家年度测评,确保在2018年国家测评中取得好成绩,实现开门红。

  第二阶段为2019年:提质增效,巩固提升。紧紧围绕中央和省文明委对文明城市创建的新部署新要求,针对2018年度测评中反映出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细化目标任务,及时调整工作重心,集中创建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组织策划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打造精神文明创建“品牌”项目。以提升市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满意率为目标,广泛运用各级各类媒体、户外阵地、公共场所载体,开展创城宣传工作,落实“两个百分百”要求(入户宣传和沿街商铺宣传达到百分之百),使创建工作人知人晓、人人参与。紧扣新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每季度开展一次模拟测评,对测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对标整改提升。认真组织好2019年度国家测评工作,力争测评成绩在全国排名中位居前列。

  第三阶段为2020年:攻坚冲刺,全面达标。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重点项目,紧扣测评标准,对易遗漏、易反复的“顽疾”难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及工作薄弱环节加大管控、督查和整改力度,确保创建工作无死角。着力开展重点项目提升工作,扩大创建“品牌”活动影响力,强化创建氛围营造,提升城市景观形象,净化美化市容环境,加强公共秩序管理。加大协调力度,争取中央、省属驻兰单位、部队及高校等部门机构参与和支持创建工作。发动市民群众、媒体记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组建创建工作巡访团,深入创建一线明察暗访。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对上衔接沟通工作,确保无测评“一票否决”项发生。每月组织一次模拟测评,强力推动问题整改。及早安排部署2020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测评工作,督促各区县、各部门全面准备创建迎检工作,精心组织好档案资料收集、入户问卷调查、实地考察测评等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确保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保障措施:组织、责任、人员、经费全部覆盖

  《方案》要求,要把创建工作列为市委、市政府的头号工程,建立健全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创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由市级领导干部包抓,牵头责任部门负责,各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四级网格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细化分工,明确措施,有序推进,确保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在考核方面,《方案》强调,要坚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考核与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和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的考核结合起来,真正形成“创建工作有目标,目标落实有考核,考核效果有结论”的工作激励制约机制。常态化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模拟测评,2018年每半年测评一次,2019年每季度测评一次,2020年每个月测评一次,测评结果在全市进行公布,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方案》要求,要调整充实创建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市创建办、各区县创建办都要抽调专门工作人员充实创建力量,各部门、各单位以及街道、社区都要确定创建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创建工作层层有人管、有人抓、有人盯、有人干。同时,还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创建专项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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