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社会科学院2016年决算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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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社会科学院2016年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单位职能: 兰州市社科院职能:兰州市社科院是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门研究机构,是市委、市政府的“思想库”、“智囊团”,是市委、市政府的参谋部门、咨询机构。其职责是:开展兰州市社会科学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通过社会科学课题研究、图书编撰、情报信息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和社会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培养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 兰州市社科院任务: (1)积极申报和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甘肃省社科规划课题的任务,完成兰州市规划课题以及本院确定的重点课题的研究,承担部门、县区的有关项目及社会项目。特别是开展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预见性的研究。每年形成一批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影响的研究成果。 (2)深入社会基层,开展全方位调查研究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加强应用性研究,主动当好党委、政府决策的调研员、宣传员和参谋,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份量的理论支持和对策研究报告,并面向社会和有关部门、企业、基层单位开展咨询服务活动; (3)开展学科建设。突出地方特色和优长学科,建立跨领域、跨地区的新学科。 (4)组织开展各种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活动。开展同国内各城市社科研究机构、各高等院校的学术交流和合作。 (5)办好学术理论刊物《兰州学刊》,使之成为省市社科界的学术品牌。不断提高在全国的影响力。 (6)做好社科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努力培养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管理骨干。发挥社科基地和社科研究的优势,大力培养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社科联职能: 兰州市社科联是中共兰州市委、兰州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学术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纽带,是加入兰州市社科联的全市性哲学社会科学社会团体和区县社科联的联合组织。主要职能是:团结和组织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成长和研究水平的提高,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加快兰州经济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服务。 社科联任务: (1)负责新申报的全市性哲学社会科学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指导和协调所属全市性哲学社会科学社会团体的工作,联系和指导区县社科联的业务工作。 (2)编制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近期规划、长期规划和普及规划;组织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的申报和课题管理。 (3)组织和指导重大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研究活动,促进和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交流。指导和协调市属各社会科学学术团体的工作。 (4)组织开展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协调部分获奖成果的出版、宣传、推广工作。 (5)普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哲学社会科学知识,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咨询服务工作。 (6)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社会团体之间、理论工作部门和实际工作部门之间、哲学社会科学界与自然学界之间的联系和合作。 (7)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向党和政府反映哲学社会科学界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并维护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及团体的合法权益。 (8) 承担市委、市政府委托、交办的有关事项。 2.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5年末单位机构数1,预算单位数1。机构无变动情况。 3.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6年末共有财政供养人数36人,其中在职人员28人,退休人员8人,退休死亡1人。办公及业务用车3辆,无变化。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相关支出说明 (一)部门决算 全年财政拨款收入6477654.60元,其他收入80000元,本年收入合计6557654.6元,上年结转280000元。本年教育支出9400元,科学技术支出6013056.9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86127元,本年支出合计6708583.9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9070.7元。 全年基本支出4270654.60元,项目支出2407000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35556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保障科研工作、和调研和正常工作开展等支出。 3、公务接待经1478元。主要用于:接待各其他省市社科院业务交流等工作。主要用于接待外省社科院开展业务所需的支出, 公务接待2批次共计7人。 (三)行政运行经费 2016年我院行政运行经费为31.51万元。其中:办公费2.22万元,邮电费0.90万元,差旅费15.8万元,福利费5.04万元,工会经费1.24万元,残疾人保障金1.48万元,培训费(基本支出)0.94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离退休公用0.1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6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260000元,其中采购货物26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现有车辆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没有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补助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取得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 (三)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附: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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